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需要申请指标吗?
2018年4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从2019年起,国家能源局对光伏发电不再采取规模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存在占用年度规模指标的问题。所以,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是不需要申请指标的。
分布式光伏项目运营模式是否可以变更?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将上网模式由“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变更为“全额上网”后,可以按照项目并网当年的相关价格政策进行结算,从上网模式变更后开始执行。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能够改善用电结构、促进民生发展,国家能源局鼓励并支持屋顶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该模式接入电网,并支持由“全额上网”转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你可以通过重新备案的方式进行变更。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否需要质监?
根据《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5年21号》发布的《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国能综通安全〔2018〕181号)有关规定发布的《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和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分布式发电项目不属于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范围,不需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施电力质监。
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容量是否限额?
根据《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13〕1381号)发布的《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指出,分布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安装、运行方式以用户端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发电设施或有电力输出的能量综合梯级利用多联供设施。
包括以各个电压等级接入配电网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并没有明确的装机容量限制。根据(国发新能〔2019〕49号)发布的《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对于需要国家补贴的新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要满足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MW且为非户用的要求。国家支持在符合电网运行安全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内部多点接入配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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